反垃圾邮件立法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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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淑荣.反垃圾邮件立法之我见[J].软件工程师,2004(11):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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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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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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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月1日,美国开始实施反垃圾邮件法案,英国等西方国家也大都在2003年完成了涉及反垃圾邮件的立法工作。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其他国家完成了反垃圾邮件的立法工作,那些垃圾邮件发送者就会利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继续发送垃圾邮件,如中国。这会使中国互联网服务商的声誉和中国网民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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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垃圾邮件法案 立法工作 中国 互联网服务商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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