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因特网2000年6月16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于2000年6月16日发表了核电部门事故应急业务计划大纲。该计划是以核事故对策特别措施法(1999年法律第156号)第7条第1项规定为基础制定的。1.制定的目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以及柏崎刈羽核电站的核事故应急业务计划是以各个核电站的核事故预防对策、紧急事态应急对策及核事故后对策以及防止核事故发生和扩大为目的;另外,确定了消除核事故影响所必需的业务,以使核事故应急对策顺利且恰当地进行。2.制定日期2000年6月16日3.核事故应急业务计划的构成第1章总则第1节核电站事故应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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