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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之窗
摘    要:扬州市政府颁发水费和水资源费收交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搞好水费、水资源费的收交、使用和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以“扬政发(1989)1号”文件印发了《扬州市水费和水资源费收交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用水户应向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缴纳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还明确了各类水费计收标准和计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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