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来稿要求及书写规范 |
| |
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吉林电力》来稿要求及书写规范[J].吉林电力,2011,39(6):I0004-I0004. |
| |
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 |
摘 要: | 1.来稿力求理论联系实际,主题突出,具有首次性及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2.来稿中的外文字母大小写必须分明,上下角标和外文符号的相对位置区别明显。3.文中科技术语及名词应采用国内通用的词语(外文缩略语应在首次出现时加以注释);应采用国际规定的量符号及法定计量单位;注意有效数字的位数。4.文题必须言简意赅,总字数不宜超过20个汉字。作者署名位于文题下,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
|
关 键 词: | 电力 理论联系实际 阿拉伯数字 法定计量单位 吉林省 作者署名 科技术语 外文缩略语 大小写 有效数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