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以辽宁省建昌县城区治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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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莹,郭岩,赵宇荣.大凌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以辽宁省建昌县城区治理为例[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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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莹 郭岩 赵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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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葫芦岛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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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别从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影响4个维度,建立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指标权重利用赋权法进行确定,依据灰色系统理论建立了评价模型。然后以辽宁省建昌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为例,运用模型进行了客观、科学的社会影响评价。结果显示:该区域河道治理社会影响整体处于"较好"水平,模型评价结果基本能够反映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与可行性;所构造的指标体系和灰色聚类模型,可为大凌河河道治理工程提供一定决策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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