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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配合停电函”性质分析
摘    要:正行政性强制断电,对于行政机关达成其行政目的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在拆迁、拆违、环保执法等活动中,不少行政部门要求当地供电企业采取停电措施以配合执法。仅从行政部门要求供电企业协助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所制作的文书来看,有"通知""决定""会议纪要",大量存在的是"函件",比如《关于对XXX中止供电的函》《关于对XXX配合停电函》《电力行政执法代停电通知书》或者《停电函(销户函)》等文件(以下统称为《配合停电函》)。关于政府此类函件的性质,在诉讼中,法院、行政机关有着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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