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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有偿服务不再“遮遮掩掩”
摘    要:困扰湖北老河口市供电公司多年的用电报修有偿服务问题,日前终于尘埃落定、老河口市物价局以河价字[2004]23号文,批复了“城乡用电报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自此、用电报修服务性收费不再“遮遮掩掩”。

关 键 词:用电 老河口市 物价局 供电公司 有偿服务 服务性收费 城乡 电报 收费标准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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