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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黄河流域防洪规划》
摘    要: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复《黄河流域防洪规划》,指出:“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成黄河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确保黄河下游防御花园口洪峰流量22000m3/s堤防不决口,逐步恢复主槽行洪能力,初步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基本控制人为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河道淤积;上中游干流、主要支流重点防洪河段的河防工程基本达到设计标准,重要城市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

关 键 词:防洪规划  黄河流域  国务院  批复  游荡性河段  控制洪水  防洪减淤  洪峰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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