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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宅物业将实行三级管理
摘    要:西安市目前公布,将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此次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监管体制转变,细化前期物业监管,规定物业保修金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范。如条例规定,将物业管理体制转变为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三级管理。

关 键 词:物业管理  三级管理  西安市  住宅  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条例  监管体制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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