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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    要:煤安监技装字 [2 0 0 2 ]1 41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 :《安全生产法》规定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取得安全标志后 ,方可投入使用。为了保证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使用安全 ,国家局发布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煤安标志管理…

关 键 词:《安全生产法》 煤矿 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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