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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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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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等4项5种工作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附件:纳M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利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M计时计费装置;2.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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