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英美合同法上的不正当影响——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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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艳.如何避免英美合同法上的不正当影响——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例[J].商品与质量,2012(Z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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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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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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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正当影响是对英国法上传统胁迫学说的狭隘适用范围的克服,由衡平法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发展而来的一种确认合同效力的制度。在英美国家的现实生活中,被影响一方当事人以不正当影响为抗辩理由使合同撤销的案件是存在的。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也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不正当影响关系之一。因此,律师在与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如何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正当影响,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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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影响 律师 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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