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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犯罪是网络贩黄屡禁不止的主因
作者姓名:王永贵
摘    要:“网络扫黄”自去年7月至今已有大半年时间,网上“色情”或“情色”信息,并无减少。最近,公安部又大举向“P2P”网络视频和“BT论坛”开刀:笔者看来.这是一个本末倒置、“治标不治本”的形象工程。

关 键 词:犯罪  法人  网络视频  形象工程  P2P  公安部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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