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适用代位求偿权问题的初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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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婷.人身险适用代位求偿权问题的初步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2(S5):15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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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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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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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的代位规则的重要内容,在不违反填补损害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扩大其的适用范围。其适用范围的判断以补偿性原则为基点,对具体险种的特点和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害的性质进行具体分析。寿险只具有给付性和投资性而不具有填补性,所以寿险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健康险与意外伤害险具有补偿性可以适用。同时,应该转变我国立法理念,从代位法定主义向代位约定主义转变,赋予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以尊重其意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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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位求偿权 补偿性原则 代位约定主义 代位法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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