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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水费改革 自我维持工程
作者姓名:张应善
摘    要:临沂市的水费制度改革是从1982年开始的,经过两次水费制度改革,该市6处引河自流灌区经济效益显著,管理经费都达到了自给有余,供水工程达到了自我维持,在水费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该市水费征收是从1963年开始的,当年征收水费5.64万元。由于水费标准低(旱田每亩O.2元,水田每亩O.6~0.8元),灌区管理经费全靠上级拨款来维持。1963年至1982年,20年累计征收水费738.86万元,年均征收水费36.94万元。1982年水费制度改革后,当年征收水费达66.83万元,到1987年,5年累计征收水费1058.48万元,年均征收水费211.2万元,是前20年的1.4倍,年均征收水费是前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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