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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摘    要:<正>偷开无证电镀厂非法排污被判刑石狮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两起环境污染案,从事非法小电镀的叶某兴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刘某国、刘某茂分别被判处1年并处罚金、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截至目前,石狮市共审结6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13年,叶某兴在石狮蚶江镇水头村无证经营电镀加工厂,未建污染防治设施,还将未经除污处理的生产废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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