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业界要闻
作者单位: 
摘    要:近日 ,信息产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 ,提出了规范合资经营电信业务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加强对持证单位尤其是合资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监管。拒不执行规定的 ,将按照《电信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这份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者组建合资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持证单位成立的合资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依…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