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外的鏖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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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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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虽然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队伍在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的同时,实际上参加了许多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并尽力为群众救难、救险,但这是用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必须承担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代的发展给消防部队提出了新的使命。7月28日,湖南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总结1998年《消防法》颁布以来湖南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的情况,并对今后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宏观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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