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深化供热计量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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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春晓,刘瑞芳,冯海峰.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深化供热计量改革[J].建设科技(建设部),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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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春晓 刘瑞芳 冯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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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一步扩大改造规模,到2020年前基本完成对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各省(区、市)要至少完成当地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的3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提高任务完成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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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节能改造 财政部 住房 供热计量 城乡建设 建设部 强制性标准 改造方案 既有建筑 旧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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