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问题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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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小林.关于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问题与思考[J].治淮,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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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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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利水资源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 2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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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重点县建设概况 近年来,中央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度重视,尤其是2005年以来,先后安排实施“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县项目。近四年来,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重点从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政策、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工程建设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结合安徽省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粮食优先的原则,分年度择优选择了46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市、区)开展了建设工作,共涉及67个县区。项目建设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遵循集中财力、整体推进的原则,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建一片、成一片,水源、骨干沟渠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同步推进,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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