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修复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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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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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存在计算机2000年缺陷的软件进行事先修复,无疑是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但是,由于修复计算机2000年缺陷的巨额费用,许多厂商拒绝提供修复服务或升级版本,另外,某些软件厂商可能已破产而不存在了,或可能早已停产该种软件,这将使得自行修复计算机2000年缺陷成为某些受许可使用软件的企业和个人的唯一可行办法.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软件著作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产品,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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