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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先前行为引起的不作为特殊侵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分析
作者姓名:张辉  王发强
作者单位:长沙职工大学法律教研室(张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发强)
摘    要:进门时发给车辆出入证,出门时车辆出入证还在手,摩托车却不翼而飞,该案是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停放关系,还是其它侵权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对发放车辆出入证的车辆丢失,物业管理公司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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