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65%节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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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敏.哈尔滨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65%节能标准[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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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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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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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尔滨市建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必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要求。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以上设计标准和有关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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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住建筑 哈尔滨市 节能标准 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 黑龙江省 改造项目 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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