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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招标预算采用新规定
摘    要:福建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全面规范该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的编制和审核,要求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不少于3个品牌供投标人选择招标,不得有暂定材料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关 键 词:工程招标  预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分项工程  福建省  财政厅  投标人  材料  品牌  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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