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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普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成果审核工作的讨论
摘    要: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对象是从河流湖泊(包括河流上的水库)取水的所有取水口;所有向城镇集中供水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且供水规模为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 m3及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流域面积100 km2及以上的河流和水面面积常年在10 km2及以上的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入河湖排污口,重点普查规模以上(入河湖废污水量300 t/d及以上或10万t/a及以上)的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成果的核心,在国普办、流域委普查机构、省普办和各省辖市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省水利普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普查专项的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得到了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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