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第三人撤销诉权被滥用的原因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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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卫国,胡莹莹,冷传莉.案外第三人撤销诉权被滥用的原因与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8):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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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卫国 胡莹莹 冷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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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 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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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14BFX157);贵州大学文科重点学科及特色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社会转型时期民商法理论发展新趋势与判解研究”(GDZT2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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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案外第三人的撤销诉权被滥用的现象,联系《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从诉讼制度方面分析了导致诉权滥用现象的原因。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作为在其他救济程序无法适用时的补缺救济程序。建议进一步限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同时建立第三人撤销之诉担保制度,并赋予案外人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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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案外第三人 撤销之诉 虚假诉讼 诉权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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