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北京的“复古主义”,广州地区的“欧陆风格”的思潮,我们应认识到一种建筑风格的形成和发展,必然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这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不复古、不抄袭,才能创出新风格。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便产生与之相应的建筑形式与风格。这是我们教科书上说的从“历时性”的角度去观察建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从“共时性”的角度去观察,处于同一历史时期的建筑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但也会因为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许多的差异。 建筑的形式和风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每个设计人员都深有体会,每项设计都会受到领导的意愿、业主的喜好、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的审美素质等情况左右,并不能“尽情发挥”。 近几年,笔者多次到首都北京,见到奥运村、国际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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