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宏观调控,适应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投资方向的引导,促进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制止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在现行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等国家有关鼓励、限制、淘汰目录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增强其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改委)、经贸委(经委),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同时,通过有关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对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本刊现将《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节选刊出,欢迎社会各有关方面、各企业认真研究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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