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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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基层监管人员的智慧和工作积极性,省局决定建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系内窖(一)重点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面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下,各联系点应紧密结合本地监管实际。理清联系工作思路,完善机制措施,努力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典型,打造亮点,认真研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为规范日常监管打基础,扎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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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流通 山东省 工作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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