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探索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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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光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探索与实践[J].水利发展研究,2006,6(8):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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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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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都市水利局,湖北,宜都,44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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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普遍失修和无人管理的现状,湖北省宜都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种新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受益户共有制”,实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与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统一,触发了农民自发投工投资的积极性,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立起了长效机制,提高了工程效益,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农民支持拥护,在当地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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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益户共有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产权制度改革 湖北省宜都市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6)08-0024-03 |
收稿时间: | 2006-04-14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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