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2011年前不批新增钢铁产能
摘    要:为了进一步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对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此外,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将分别牵头对2005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违规违法用地、环评审批或污染超标等方面进行彻查。

关 键 词:钢铁产能  国务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产业调整  钢铁项目  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