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广州市正式设置了全国首个城市更新局,以此为背景和契因,借鉴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的相关经验,讨论了城市更新机构的属性及其职责和权利.通过对定量建设用地前提下建筑开发量具有增量、减量以及不变三种情况的分析,认识到城市更新就是提升建成环境综合容量的过程.随后,对广州“三旧”改造的优点和缺陷进行了总结,认为其优点在于实施了有效的土地整理并积累了协作经验,而缺陷是实施中权责不清晰、规划中目标不系统及执行中利益不均衡.然后,归纳出城市更新的目标是强调原有建成环境改善的同时不减损原权利主体的权益,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并追求更优综合容量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的基本职责是维育建成环境,拓展职责是协调城市再开发.城市更新是一项社会过程属性显著的公共管理行为,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其必要的执行优先权和部分行政许可权,并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协同平台,作为城市更新成为城市新常态的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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