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制度法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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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西大同大学 山西大同037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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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权。但因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制度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导致在各级管理部门大量寻租行为的产生。本文针对这种现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制度的立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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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家 各级地方政府部门 |
Main Body System of The Use Right Selling State-owned 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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