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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参加培训 法人代表被罚
引用本文:陈法周,王传生.拒不参加培训 法人代表被罚[J].山东消防,1996(12).
作者姓名:陈法周  王传生
摘    要:近日,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拒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华隆集团米酒厂的法人代表进行了依法处罚。今年7月15日,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举办全市企业防火负责人、防火干部消防培训班,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支队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在通知华隆集团米酒厂时,该单位负责人寻找借D拖延时间,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错过了第一期的培训时间。8月5日,第二期消防培训班开始后,华隆集团米酒厂又一次拒绝参加培训学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维护消防法规的严肃性,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针对华隆集团米酒厂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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