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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基层治安主体的变化
引用本文:王龙生.论中国古代基层治安主体的变化[J].Canadian Metallurgical Quarterly,2011(6).
作者姓名:王龙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一、历史上的基层治安组织概述 基层指的是县以下的区域,即所谓的"乡里社会",一个国家的治安之政必须通过基层治安组织来执行.社会稳定与否,关键在于基层是否稳定,而基层是否稳定又主要取决于基层治安机构,中国历史上的基层治安机构存在一个由"乡官制"向"乡役制"的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唐宋之际,据此可以将中国古代乡村基层乡村治安主体的演变分为三个时期:秦汉魏晋以国家治安主体为主;南北朝至隋唐是国家治安主体的衰落时期;宋元明清以社会治安主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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