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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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月霞,赵汝涛.对于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探讨[J].山东建材,1999(5):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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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月霞 赵汝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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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州市审计师事务所(何月霞),德州市建材局(赵汝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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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金流量表是指用现金流入流出、现金汇总来说明公司在报告期间内因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而引起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报表,199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必须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另外,也可以编制“现金流量表”。1998年3月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现金流量表》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它避免了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会计报表的不足,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评价。并就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提倡采用直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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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流量表 编制 直接法 间接法 企业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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