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从欧盟进口动物性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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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1年1月1日起,禁止从欧盟国家进口动物性饲料。 通知说,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将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作为法定检验、检疫商品,并凭农业部颁发的进口饲料《登记许可证》接受报检。凡未取得《登记许可证》的产品,不予办理报验手续。对已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饲料产品,必须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符合进境检疫证书,证明其来源的动物品种。凡不符合规定的或没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饲料产品做退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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