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婴儿配方产品实施新规 婴幼儿配方产品必须加营养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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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特区政府就规管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成分组合和营养标签订立了新规定,2015年12月13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修订规例》)规定,所有婴儿配方产品必须符合营养成分组合规定,而所有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产品、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包装婴幼儿食物必须加上营养标签,以保障食用该产品的婴幼儿的健康,并协助家长做出有依据的食物选择,以及鼓励食物制造商提供符合营养准则的婴幼儿配方产品和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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