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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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二)防治目标到2017年,中心城、新城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比2014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水质力争全部达到Ⅳ类以上,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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