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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就餐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体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集体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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