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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法制局《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节选)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是指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内设多个食品小作坊,对食品小作坊的原料验收、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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