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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实行任职资格准入制度
摘    要:<正>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文件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新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工作期间应兼职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关 键 词:思想政治理论课  资格准入制度  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任职  高等学校  教育部  中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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