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引用本文:戴文华,刘军,张明辉.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确保动物卫生安全[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0(15):48-49.
作者姓名:戴文华  刘军  张明辉
作者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动物检疫站
摘    要:动物检疫报检制度是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控制动物疫病、防止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关 键 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报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卫生安全  动物产品检疫  动物疫病  流通环节  染疫动物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