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管火 以法治火 全市广泛开展法人代表消防登记和培训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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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嘉文
,陈瑾.以法管火 以法治火 全市广泛开展法人代表消防登记和培训系列活动[J].新安全 东方消防,1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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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嘉文 陈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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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法管火,以法治火,是社会主义市经济下控制和降低火灾发生率,确保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根据市委、市府领导的指示,市防火委确定今年本市消防工作的第一主攻方向是从抓法人代表入手,全面推行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控制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自3月初起,由市消防局牵头,各区、县防火委和各公安分(县)局以及有关系统(单位)全面开展了对全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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