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开矿不忘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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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启营.岚山开矿不忘环保[J].矿产保护与利用,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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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启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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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土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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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某某石料厂 :为了加强矿区地质环境保护 ,落实好‘谁开采 ,谁保护 ;谁破坏 ,谁治理’的采矿权人负责制度 ,你矿必须缴纳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开发复垦保证金 2 0 0 0元。”这是今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地矿部门推行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一个缩影。近年来 ,岚山采矿业发展较快 ,仅私营和个体采矿业就有 4 0余家 ,但大部门私营、个体矿山企业只有开采方案 ,没有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 ,有些私营和个体采矿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只顾资源开发 ,不注重环境保护 ,在矿区内砍树、毁林 ,矿碴、乱石乱堆乱放 ,污水横流 ,破坏了矿山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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