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按功能分类区别对待——进一步完善住宅供应体制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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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福垣.住宅按功能分类区别对待——进一步完善住宅供应体制的建议[J].住宅产业,2007(10):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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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福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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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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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宅既是资本品,也是消费品,买是投资行为,租是消费行为。一般工薪阶层的工资中只包括房租,收入如果不超过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费用,工资月月光,是无钱买住宅、无钱积累所谓首付的。因此,租赁消费是大多数劳动者理性的选择。最近,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国务院提出了若干意见。这些意见的出台说明我国政府对住宅问题的认识产生了巨大的飞跃,已经走上了以租为主的正确道路,代表了大多数人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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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宅问题 供应体制 功能分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投资行为 消费行为 工薪阶层 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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