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破坏性较强的矿区和城市周边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稳步推进长江和黄河上中游、首都水源区、京津风沙源等重点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抓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全面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因地制宜、分区实施、分类指导,加快降雨条件较好、地广人稀、水土流失轻微地区的生态自我修复.搞好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公众的水土保持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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