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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下放到省级发证
引用本文:冯元琦.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下放到省级发证[J].化肥设计,2009(3):64-64.
作者姓名:冯元琦
摘    要:最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布了新的《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细则将2006年10月20日实施的原《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复混肥料与复合肥料被统一在复混肥料产品1个产品单元”改为复混肥料(高、中、低浓度)、复合肥料(高、中、低浓度)、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4个产品单元。针对以上4个肥料产品的定义,有如下共识:

关 键 词: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产品生产许可证  省级  复合肥料  掺混肥料  低浓度  办公室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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