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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摘    要:2010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细则,以保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关 键 词: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上海市  转移  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  接续  暂行办法  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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