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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再次上调 继续加压肥市
摘    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这是继今年4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加征10(1%特别出口关税以来,又一次大幅度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

关 键 词:关税  化肥原料  加压  委员会  国务院  出口  产品  合成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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